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向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步,也是“十三五”时期我国各族人民的光荣使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目标要求,可以归纳为七个方面的“更加显著”:和谐社会建设成效更加显著;平安社会建设成效更加显著;信用社会建设成效更加显著;法治社会建设成效更加显著;健康社会建设成效更加显著;幸福社会建设成效更加显著;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成效更加显著。到2020年全面小康社会建成之时,我国社会结构将有更大改善,社会治理科学化、精细化、现代化水平将有明显提升,社会建设和社会文明将达到更高水平,并进而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体现时代要求、顺应人民期待的中国特色社会治理之路,使我国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为人类社会文明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社会治理目标,必须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社会治理创新,全面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
贯彻创新发展理念,应注重用创新引领和推进社会治理,着力提升社会治理创新的能力和水平。应彻底改变那种认为社会治理就是单纯用行政力量管控社会的传统理念和粗放做法,按照以人为本和建设现代化社会的理念和要求,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和多种形式引导、服务、组织、协调社会活动。通过不断推进社会治理理念创新、体制创新、制度创新、方式创新和科技运用创新,运用创新思维、创新路径、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全面推进社会治理科学化、精细化、现代化。
贯彻协调发展理念,应注重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补齐短板,着力提升社会治理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突出表现在社会发展、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安全建设滞后等方面。社会治理应更好服务于促进社会与经济协调发展、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更好加强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安全建设,着力加强社会治理基础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整体效能。
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应注重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着力提升通过社会治理加强环境保护的能力和水平。一些地方由于环境污染和破坏造成的社会矛盾有加剧之势,影响社会安定和群众身心健康。应切实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依法加强生态环境和城乡环境的保护与治理,实现“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幸福指数。
贯彻开放发展理念,应注重把握全球治理与各国社会治理发展趋势,加强同各国开展社会治理研究的合作交流,更好促进我国社会治理创新和社会文明进步;同时,运用求同存异、和而不同、和谐相处的智慧,彰显“和谐、和睦、和平”的中国风范,助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形成。
贯彻共享发展理念,应注重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提升社会治理全民共建共享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国内外许多事实表明,贫富差距过大是最大的社会不安定、不稳定因素。如果贫富差距悬殊、两极分化严重,势必导致社会动荡,就不可能建设平安社会,更谈不上建设和谐社会。为了防止贫富差距过大,必须调整生产关系、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我们看到,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收入分配问题,特别是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有力有效的政策措施,包括大力推动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发展,特别是集中力量打好脱贫攻坚战,积极缩小居民收入差距和城乡区域发展差距等。应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力度和制度安排,以更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本文刊登于《人民日报》 2016年09月28日 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