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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项目

2016-17学年香港城市大学交换生项目推介

发布时间:2017-03-13 来源:  查看次数:

 

项目简介:

为推进学院的国际化进程,根据香港城市大学与北京师范大学的校级框架性合作协议,香港城市大学应用社会学系与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的院级合作协议,学院将从2016学年开始举办香港城市大学应用社会学系本科专业交换生项目。香港城市大学应用社会学系下设社会工作、心理学、犯罪学和社会学四个专业,其课程设置有着明显的国际化特点。

项目具体信息:

(1)交流学习时间:2016-2017学年,可以任选秋季和春节学期

(2)交换人数:2-3人

(3)交流期间待遇

1.交换生在香港教育大学修读的课程可与北京师范大学的相关课程进行学分互认;

2.将统一为交换生购买“北京-香港”往返硬卧火车票。不参加往返集体购票者,交通费自理;

3.在港交流学习期间,城市大学提供校区内住宿,食宿费用、书费、保险和医疗等自理。

项目申请:

(1)申请条件

1.中国国籍持有者;

2.社会学院在读本科生;

3.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优良,责任心强,遵纪守法;

4.学习成绩优秀,具有明确的学习计划和目的;

5.英语良好,具有较强的英语沟通表达能力;交换生入学英语条件见:http://www.admo.cityu.edu.hk/exchange_visiting/exchange/#anchor02

 

 

(2)申请方式

1.申请人需要阅读附件1中的申请手续 (Procedures for Incoming Exchange Student Enrolment at Dept Level) 以便于网上填写申请表格;

2.申请人需于网上开启一个申请账号,其后会收到一个附有密码的电子邮件,并将其激活, 然后用所登记的电子邮件地址及先前激活的密码登陆,才能填写申请表格。

请留意,如果有任何更改,请于确认前作出改动,当表格完成和确认后便不能作出任何修改;

3.申请人可点击此链接浏览本专业及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于来年预计开办的课程信息表:

http://www6.cityu.edu.hk/class/exchange/content/inbound/course_info.aspx

4.请申请人选择6-10个科目以作后备。成功申请到香港上课的同学,来港后亦可自行需要更改已选科目,所有更改需于开课前后一星期内完成。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利民老师

办公室:后主楼2222

电 话:58809749

邮  箱: zhanglimin@bnu.edu.cn

有交换意向的同学,请于4月17日前告知张利民老师,并将附件2中的回执发送到张利民老师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