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咨询成果概述
成果编号 |
A029 |
成果类型 |
国家领导人作出批示的研究成果 |
批示/采纳时间 |
2015年2月 |
成果名称 |
加快建立京津冀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机制 |
关键词(3-5个) |
京津冀 重污染天气 应急联动 |
成果简介 (400-500字) |
主要内容和观点: 目前京津冀地区应对重污染天气缺乏区域联动长效机制,在各地分散制定的应急预案中,指挥体系的设立、应急行动的操作标准差异很大,对重污染天气的区域联合应对造成障碍。奥运会和APEC期间防治空气污染的成功经验表明,需建立权威的跨区域应急指挥体系,制定区域性联合应急预案,统一执行标准,加大联合执法,借助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机遇,推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同时,应加大京津冀各地重污染天气防治的科技投入,尽快缩小各地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方面的能力差距。
意义和影响: 获得中央领导重要批示。2015年5月26日,张高丽副总理主持召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四次工作会议,会议再次建立区域空气重污染预警会商和应急联动长效机制。借鉴APEC会议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经验,研究制定《京津冀空气重污染预警会商与应急联动工作方案》,率先在京津冀,特别是在北京、天津、唐山、廊坊、保定、沧州六市,建立统一的空气重污染预警会商和应急联动协调机构;并逐步实现预警分级标准、应急措施力度的统一,共同提前采取措施,应对区域性、大范围空气重污染,最大限度减缓不利扩散条件下污染物的累积速度,有效遏制污染程度,保障公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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